营口港仙人岛港区#2~#3油品及液体化工品泊位改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营口港仙人岛港区#2~#3油品及液体化工品泊位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营口港仙人岛港区#2~#3油品及液体化工品泊位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建设单位: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7日-2024年12月1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13238891070
链接:https://pan.quark.cn/s/f42bfd6bfa12
提取码:x7aq
项目名称:营口港仙人岛港区#2~#3油品及液体化工品泊位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建设单位: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7日-2024年12月1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13238891070
链接:https://pan.quark.cn/s/f42bfd6bfa12
提取码:x7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