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宁药业有限公司VOCs废气深度治理技改项目
本帖最后由 zwjwxhn 于 2025-11-18 13:00 编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2025年11月15日,项目建设单位山东鲁宁药业有限公司现场组织召开了山东鲁宁药业有限公司VOCs废气深度治理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议,验收人员一致同意山东鲁宁药业有限公司VOCs废气深度治理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通过验收。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山东鲁宁药业有限公司VOCs废气深度治理技改项目
二、建设地点:广饶县稻庄镇綦公路以北、永安路以东
三、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其意见
四、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个工作日内(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2月13日)
五、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霍工
联系电话:15166277756
邮编:25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