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英特乾元中药有限公司杭州智能煎药中
关于浙江英特乾元中药有限公司杭州智能煎药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现将浙江英特乾元中药有限公司杭州智能煎药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浙江英特乾元中药有限公司杭州智能煎药中心项目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2月1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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