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格森木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立方米建筑装饰面
|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现将新疆格森木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立方米建筑装饰面板生产建设项目(一期)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5万立方米建筑装饰面板生产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新疆格森木业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3日-2025年11月2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瑞 联系电话:181294188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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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新疆格森木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立方米建筑装饰面板生产建设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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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验收意见--新疆格森木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立方米建筑装饰面板生产建设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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