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坂城区新型建筑产业园和建筑新材料产业园综
|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现将达坂城区新型建筑产业园和建筑新材料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燃气锅炉工程)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达坂城区新型建筑产业园和建筑新材料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燃气锅炉工程) 建设单位:新疆博源信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4日-2025年12月3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郭庆 联系电话:151991418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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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达坂城区新型建筑产业园和建筑新材料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燃气锅炉工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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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验收意见--达坂城区新型建筑产业园和建筑新材料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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