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美保珑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吨塑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江苏美保珑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吨塑料制品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加工5000吨塑料制品项目一阶段;
建设单位:江苏美保珑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月1月2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祁先生
联系电话:1806160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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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美保珑年加工5000吨塑料制品项目验收监测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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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美保珑年加工5000吨塑料制品项目自行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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