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退圩还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金湖县宝应湖
本帖最后由 g857764349 于 2025-11-18 14:51 编辑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金湖县退圩还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金湖县宝应湖退圩还湖工程(一期)已完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金湖县宝应湖退圩还湖工程(一期)已完工程;
建设单位:金湖县退圩还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2025月12月1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赵淼
联系电话:13770631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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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压缩)2.金湖县宝应湖退圩还湖工程(一期)已完工程调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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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专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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