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双环齿轮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精密齿轮用精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江苏双环齿轮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精密齿轮用精锻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精密齿轮用精锻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双环齿轮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2025月12月1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刘海林
联系电话:13813327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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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压缩)2、江苏双环齿轮新能源汽车精密齿轮用精锻项目验收监测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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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专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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